案头税务审计不仅仅是一种形式,而是影响每个纳税人利益的重要控制工具。 现代立法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这一程序每个阶段的时间和后果。
审查和质疑的权利
纳税人完全有权审查桌上检查的结果.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税务机关有义务制定案头检查行为。 这份文件必须在其创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给被检查的人。 该法详细规定了查明的所有违法行为、提及立法和计算额外费用。
纳税人收到报告后,可以而且应该行使保护权:在一个月内,有权提出书面异议。 这些异议由税务机关负责人考虑,然后由税务机关负责人就将或拒绝绳之以法做出最终决定。 因此,该程序的设计使公民或组织有一个真正的机会质疑检查结果并保护他们的利益。
该法案的核查和发布条款
桌面检查是在提交纳税申报表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的(对于增值税-两个月,但如果需要,可以延长到三个)。 如果没有发现违规行为,则自动完成审计,纳税人不会收到有关此事的单独通知。
如果发现错误或差异,将在验证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案。 副本,应当自其编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给纳税人。 在此之后,纳税人有一个月的时间提出异议,要求检查负责人在异议期限届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并作出决定。
通知的义务和忽视的后果
只有在发现违规行为时,税务部门的员工才需要通过移交行为将审计结果通知纳税人。 如果没有违规行为,则不会发送单独的通知。
忽视税务机关的要求(例如,未能根据要求提供解释或文件)充满了严重的后果:这可能导致额外的税收,罚款和罚款。 如果未能提供解释,并且无视要求,则会有冻结账户和额外财务损失的风险。 因此,纳税人的积极立场和对检查请求的及时响应是保护其权利和最小化风险的关键。
案头检查制度是建立在国家和纳税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基础上的。 法律提供了真正的保护工具:审查法案的权利,提出异议的截止日期以及明确的争议解决程序。 但是,这些机会只有在纳税人自己对自己的职责和截止日期负责的情况下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