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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售应折旧财产所得

  • 主要主题是:收支核算,公司损益,特殊模式的应用和优化方法。
主要主题是:收支核算,公司损益,特殊模式的应用和优化方法。
 #117  由 den
 
在编制下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出现了与计算企业所得税的程序有关的有趣情况。 也就是说,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正确地考虑出售一个组织的财产所获得的收入,而该财产的使用时间少于最低折旧期?

有两个对立的观点:

-收入在出售物业后立即全额计算在内。
-有必要按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的比例分配收入。

请分享您的意见,并确认您的立场与现行税收立法的规范,俄罗斯财政部的解释或司法实践。
 #118  由 alexa
 
当出售已用于小于最低折旧期的财产时,一次考虑出售财产的收入-也就是说,在所有权转让之日立即将全部收入反映在税务会计中(或转让对象,如果我 立法没有规定按剩余使用寿命的比例分配这种收入。

这就是它的工作原理。

-出售折旧财产的收入在出售时完全确认,而不是逐渐确认。 这直接来自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71条第3款,并由俄罗斯财政部和司法实践的解释证实。
-如果由于交易(收入低于支出)而出现损失,则不会立即真正注销,而是逐渐超过该对象的剩余使用寿命(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68条第3款)。 但这只适用于损失,而不是收入本身。

结论

-出售用于低于最低折旧期的财产的收入一次考虑在内。
-损失(如果有的话)被分配。

这种做法载于俄罗斯联邦税法第268,271,323条,并由财政部和司法实践部的信件确认。